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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与山东深化能源合作
发布时间:2013-10-29 10:46:03     点击量:1064次    作者:管理员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内蒙古与山东省2008年签署的《能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潘逸阳,自治区副主席王波近日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赴山东省,签署了两省区《能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补充协议。

根据协议,两省区将进一步加强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合作,发挥内蒙古的能源优势,保障山东省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需求,支持山东省企业继续参与内蒙古清洁能源开发。双方还将加快能源通道规划与建设,推动蒙电入鲁蒙气入鲁,把山东作为内蒙古清洁能源消纳地,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今后一个时期,双方将着力推动锡林郭勒盟至山东、鄂尔多斯市上海庙至山东两条特高压输电通道前期工作;争取将鄂尔多斯经天津至山东煤制气管道建设列入国家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并在十二五末开工建设;尽快启动呼伦贝尔至山东直流输电通道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