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宗煤炭交易市场无烟煤风险控制标准
发布时间:2010-01-05 16:04:09     点击量:1735次 作者:管理员   分享到:
陕西大宗煤炭交易市场无烟煤风险控制标准
风险控制目的 |
降低、控制交易商的交易风险 |
监控对象 |
交易商的交易资金账户 |
风险系数 |
1、定 义:是指用于衡量交易商可能造成爆仓的比值,反映交易商资金运作的风险; 2、计算公式:资金风险系数=(订单保证金+可用资金)/订单保证金×100%; 3、风险系数值越小,风险系数越高。 |
风险系数控制方案 |
1、市场实行强行平仓制度。强行平仓是指交易商违反交易市场相关业务规定时,交易市场对其违规持有的相关合约持仓予以平仓的强制措施。 2、市场根据风险系数设置警戒值,警戒值为100%。 3、风险系数低于警戒值时,交易商应在当天及时补足交易资金。 4、如果交易商账户的风险系数低于100%,且未能在当天及时补足交易资金的,在次日开盘30分钟后,则视同交易商授权陕西大宗煤炭交易市场对交易商持有的相关合约持仓执行强行平仓,由系统自动执行强行平仓。 5、由于涨跌停板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在当日完成全部强行平仓的,剩余持仓可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强行平仓,直至平仓完毕。 6、陕西大宗煤炭交易市场有权对风险系数低于警戒值的交易商所持有的相关合约持仓执行强行平仓,直至该交易商交易账户的风险系数达到陕西大宗煤炭交易市场规定的标准为止。强行平仓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商自行承担。 |
声 明 |
本标准解释权归陕西大宗煤炭交易市场所有,陕西大宗煤炭交易市场根据情况有权对本标准进行调整。 |
生效时间 |
自2009年12月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