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专项督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11 15:24:59     点击量:1386次 作者:管理员   分享到: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了全面掌握全市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促进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11月7日全市节能降耗工作会议赵市长指示精神,市监察局、市考核办和市发改委联合组成节能降耗专项督察组对各县区节能降耗工作进行专项督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拟从11月10日开始,具体督察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察内容:
对县区政府的专项督察,重点督察落实市委、市政府一系列节能调控方案情况,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控制高耗能企业能源消费、电力消费情况,确保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完成。对企业的专项督察,重点督察企业贯彻落实属地县区相关节能调控方案情况。
三、监察方式:
市上将成立3个督察组,将重点对神木县、府谷县、榆阳区三县区进行督察,其他县区随机抽查。
督察组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逐户监察的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各县区节能目标完成进展情况,对落实不到位、完成任务不利的县区和企业,通报批评。
请各县区根据通知要求,对照督察内容,搞好自查,并以此次督察为契机,查找不足,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联系人:刘国民 联系电话:13909127133
附:分组名单
榆林市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