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中石油、中石化陕西销售分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民营及其他国有批发企业:
近期,受国际原油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和国内成品油消费进入旺季等因素影响,国内部分地区出现一些企业或个人未经批准私设油罐和加油机非法加油、成品油批发企业不合理加价、加油站搭售商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严重扰乱了我国成品油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成品油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商贸函【2011】第333号)精神,为确保省内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进一步做好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成品油市场供应保障体系,切实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
近期,国际油价持续高位运行,成品油市场进入传统的消费旺季。各市(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和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维护省内成品油市场供应和平稳运行。
(一)建立重点联系制度,做好市场的监测分析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成品油市场监测,要与当地中石油、中石化、延长集团等重点成品油企业建立联系制度,把握市场运行动态和变化趋势,为保障成品油市场平稳运行提供决策依据。
(二)切实做好成品油市场正常供应。要健全成品油市场应急预警机制, 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探索建立成品油地方政府储备制度,提高市场供应保障和调控能力。进一步完善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加油站(点)成品油的供应保障工作,避免重点加油站(点)出现断档脱销状况。中石油陕西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陕西销售分公司、延长集团销售公司要充分发挥成品油供应主渠道作用,全力承担保证市场供应的责任,增加市场资源投放,确保市场稳定供应。特别是要做好世园会期间西安及其周边和过境我省各主要道路、旅游景点沿途加油站成品油供应工作,中石油、中石化等主渠道供应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资源,科学合理安排好加油站油品配送,避免出现加油站停供、断供以及限量销售情况发生,确保世园会期间的市场供应。同时要加强加油站现场管理,确保加油站现场干净整齐,服务热情周到,对于世园会场馆周边及加油车辆较为集中的加油站,增加人员加强现场指挥和疏导,避免排队过长影响交通。同时,中石油、中石化等主渠道供应企业加强与社会加油站的协作,统筹安排资源,保证签订有效供油合同或协议的社会成品油经营单位能够得到油源,维持正常经营,确保成品油市场协调发展。
(三)做好 “三夏”期间农业机械用油的保障工作。各市(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三夏”期间农用机械用油保障工作,督导所在地的石油公司组织好货源,做好配送工作,防止农机用油缺销断档,对成品油供应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延长集团和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公司在陕炼厂,要努力增加原油加工量,进一步提高柴汽比,妥善安排设备检修,优先保证省内柴油供应,确保我省“三夏”期间农业机械用油;中油、中石化在陕销售分公司、延长集团和各社会成品油批发企业要在正常供应的基础上增加柴油投放数量,加强调运,增加库存,做好“三夏”用油保障供应工作。要积极引导国有石油公司、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加大对农村地区成品油零售及配送网络建设的投入,鼓励企业按照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在农村地区新建加油站、改造加油网点,要将农村市场柴油供应保障任务分解落实到成品油经营企业的部门和岗位,责任到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油需求。
二、做好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规划发布工作
成品油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是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和有序开放的重要保障,也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重要依据。目前,多数地区完成了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要抓紧完成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发布,保障成品油流通体系的规范有序发展。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要严格执行加油站规划间距设置原则,不符合规划设置间距的不得增设。规划点须在新区和新建道路设立,老旧道路除农村乡、村道路外原则上不再增设。各级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自觉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在审查批准建设加油站时,要认真执行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严格市场准入,坚决制止乱批、乱建加油站。
三、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网点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依据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严格成品油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对未经审批开工建设的加油站点,要依法采取措施,立即责令其停工并坚决予以取缔;对举报查实违规私自迁建的加油站,要坚决予以取缔,规划设置间距不符合规定的规划点要予以取消,不得实施;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及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网点和流动加油车,保证成品油市场安全、有序运行。
四、积极推动加油站非油品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加油站非油品业务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升加油站的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系列化、便利化服务。加油站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违规搭售商品,损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加油站正常经营秩序,妨碍非油品业务健康发展。
五、严厉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管理,会同相关执法部门,严肃查处成品油批发企业违反价格政策,擅自提高成品油批发价格、不执行批零差率等价格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在汽油中私自混配乙醇、甲醇及其他溶剂油冒充标号汽油销售等行为,依法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各国有石油公司要切实配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油品与非油品业务的统筹管理。要尽快采取措施,督导检查所属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企业的品牌形象,落实社会责任。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贯彻国家规定的批零差率,严禁价外加价(收费)、变相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要配合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做好重点加油站点的油品供应保障工作;要尽快检查纠正所属加油站违背消费者意愿、违规搭售商品的行为。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上,探索加油站非油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切实发挥其方便消费、便民利民的作用。
六、切实加强加油站标准化建设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把加油站标准化建设列入成品油市场管理的重要任务,按照《陕西省加油站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陕商发〔2010〕595号),加快成品油供应体系标准化建设,确保3年内完成重点道路标准化加油站的新建及改造任务。要鼓励大型成品油企业采取新建、收购、租赁等方式经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以及重点景区道路的加油站,中油、中石化在陕销售公司和延长石油集团要率先完成加油站标准化建设目标。在加油站收购、租赁经营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与经营企业签订加油站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新建加油站达不到加油站标准化建设标准的不予验收,同时,要制止加油站经营者在短期内的多次转租、收购行为,以防人为抬高加油站经营成本。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2011年5月20日前将本地区高速公路、主要旅游景区、主要交通路口的加油站的标准化建设,特别是黄帝陵、壶口瀑布、华清池、秦始皇兵马俑、华山、法门寺、乾陵等重点旅游景区及其周边城区道路附近加油站的标准化建设完成情况报省厅。
七、做好加油站(点)的安全运营工作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成品油经营企业要从保证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成品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油品储运、发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配合有关部门对所属区域内加油站储油罐、加油机、配电设施、防雷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经营企业,要联合有关执法部门采取果断措施,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成品油经营企业要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安全组织,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油库、加油站(点)等要害部位的实时监控,及时消除事故苗头,保证经营安全。要高度重视农村加油点的安全经营工作,加强对加油点经营人员的教育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