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通告
发布时间:2014-07-25 10:19:58     点击量:1491次 作者:管理员   分享到:
陕西省发改委 陕西省环保厅
关于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的通告
为提升全省燃油品质、切实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在冬季前做好治污降霾工作、有效改善三秦大地空气环境,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省成品油质量升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省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提前实施更高质量标准油品,从2014年10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加油站供应的车用汽、柴油全部达到国Ⅴ标准,
二、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零售价格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部署组织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