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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打响攻坚战确保实现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发布时间:2010-11-15 14:58:22     点击量:29次    作者:管理员   分享到:

针对今年年底必须完成“十一五”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榆林市采取强硬措施,细化分解任务至重点县区,在全市范围内打响了节能降耗攻坚战。
   
随着“十一五”一大批高耗能项目的投产,榆林市节能降耗任务日趋繁重。但榆林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成效明显,截至2009年,榆林市单位GDP能耗降至2.072吨标准煤,较2008年下降5.6%,“十一五”前4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8.01%,完成“十一五”目标进度的85.85%,位居全省第二,超额完成全省“十一五”单位GDP能耗下降进度80%的目标任务。
   
榆林市先后下发了《中共榆林市委、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三增两减”活动的通知》、《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后4个月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淘汰落后产能是榆林市节能降耗的重要抓手,淘汰落后产能对该市节能降耗的贡献率达到60%。截止2009年,榆林市已累计淘汰兰炭、电石、水泥、铁合金等落后产能2000余万吨,其中年产未达到60万吨的小兰炭已全面淘汰。今年,榆林市于6月底前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企业44户,产能134.66万吨、5万千瓦。其中:电力1户,产能5万千瓦,兰炭14户,产能120万吨,铁合金28户,产能14.66万吨。这些落后产能的淘汰数量已超出陕西省下达的“十一五”淘汰任务。
   
严格“两高”项目的管理是榆林市节能降耗工作的又一重要措施。榆林市通过对高耗能企业的清理摸排,对其中超过国家能耗限额标准、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环保“三同时”未落实的“两高”企业坚决实施停产整改。同时组织专家对全市小火电进行清理整顿,对供电标准煤耗高出2005年我省平均水平10%或全国平均水平15%的各类燃煤机组以及对未通过国家发改委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的5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实施关停,年可实现节能300余万吨标煤。
   
超常规推进节能重点项目建设是榆林节能降耗工作的成功做法。榆林不少企业把节能技改作为企业生存、保持竞争力的重要保障,主动开展节能技改。今年榆林市府谷县同源镁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属镁还原炉节能改造等15个项目获得了中省节能降耗专项奖励资金,项目总投资达到15.5亿,达产后可节能标煤54.6万吨。
   
强化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考核是榆林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保障。榆林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节能降耗领导小组,与县区政府签订了“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将节能指标纳入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