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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鑫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石脑油重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1-07-19 09:06:03     点击量:363次    作者:管理员   分享到: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拟建于神木县锦界工业园,占地980亩,总投资99662万元,建设98 t/a 粉煤干馏、30000m3 /h 制氢、60 t/a 煤焦油加氢、15 t/a 石脑油重整、12 t/a 芳烃抽提、12.5 t/a 改质沥青及配套公辅工程。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大气污染物主要是 SO 2 NOx 烟粉尘及H2 S NH 3、非甲烷总烃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仅有少量清净下水外排;废渣包括焦油渣、脱硫残液、污泥、废催化剂等。在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环境影响可接受。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含尘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集中排放;加热炉燃料使用燃料气燃料,烟气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加氢尾气送煤气脱硫工段脱硫;无组织废气通过密闭生产等措施控制。

废水:蒸氨后的剩余氨水(含酚废水)、含油废水、含碱废水、酸性废水汽提后净化水、生活污水送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清净下水送回用水处理装置;回用水用于循环水系统补充水,浓相水排放。固废:焦油渣、脱硫残液、污泥、废吸附剂、废环丁砜、废白土、沥青油渣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

噪声: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并进行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已备案,选址基本可行。评价区环境现状较好,项目工艺技术先进,能满足达标排放和清洁生产要求,环保措施可行,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影响及事故风险影响可接受,环境经济效益良好,公众认可程度高。在充分落实环保措施前提下,项目环境可行。

5.报告书简本查阅方式和公示期限

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简本,针对项目建设或环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本项目公示期限为刊登之日起10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如反对,请提出主要反对意见和理由;对项目环保措施的合理化建议;其他环保方面想法和建议等。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填写问卷调查表,或向以下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并提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神木县鑫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神木县锦界工业园区

联系人:呼香田

联系电话:0912-8318801

评价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西影路106号陕西环保综合大楼

联系人:王晓云

联系电话:029-85429176

电子邮箱: hkyhps@126.com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刊登之日起15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