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集团公司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化工物料贮运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编制完成。业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公示,以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并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⑴建设项目名称
神华集团公司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化工物料贮运项目
⑵项目概要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1995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是以煤炭生产、销售,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煤制油及煤化工,相关铁路、港口等运输服务为主营业务的综合性大型能源企业。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是神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承担国家能源转化即以煤提炼石油项目为主的大型石油化工公司。其法定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
神华集团公司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化工物料贮运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大保当镇清水沟村附近、陕西省规划的陕西省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内。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 478310m2,建设投资为76917.91万元。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化工物料储罐区、汽车装卸区、货运停车场、酸碱站、甲醇输送管线及厂外道路等配套工程和辅助设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⑴废气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源为无组织排放源,储运系统大小呼吸产生的排放等,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乙烯、丙烯、醋酸乙烯、甲醇等。
⑵废水排放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水。
⑶噪声排放
主要噪声源为罐区制冷系统压缩机及各类泵。
⑷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无直接排入地下的污染源,但存在废水、有毒有害液体物料等在贮存、处理、输送过程中泄漏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的可能性。
⑸环境风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物料大多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质,部分物料还具有毒害性。其中甲醇、乙烯、丙烯等均属易燃易爆物质,并且对人体健康都会产生一定的危害。本项目风险类型主要为火灾、爆炸和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主要液态伴生/次生危害物质为泄漏的有毒有害物料及火灾爆炸事故扑救中产生的消防废水。
三、治理措施
⑴大气治理措施
甲醇储罐均采用内浮顶,鹤管液下密闭卸车方式,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汽油装车采用顶部浸没式密闭装车方式,并设置油气回收系统,处理效率在95%以上。可做到达标排放。
⑵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污水送神华陕西甲醇下游加工项目设置的污水生化处理装置。
⑶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设计和采购时将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
⑷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防治地下水污染的措施包括两部分,一是按照相应的标准,在污染区铺设防渗层,以阻止泄漏到地面的污染物进入地下水中;一是在污染区防渗层上设置渗漏污染物收集系统,将滞留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送污水处理厂处理。对于渣场区和厂区,防渗是控制污染物进一步下渗的重要措施,可以大大降低地下水被污染的风险。根据生产装置的性质和防渗要求,以及拟采取的防渗处理方案,将防渗措施分为三个级别,并对应三个防治区,即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三类污染防治区。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⑴政策规划
本项目为神华陕西甲醇下游加工项目提供原料的配套项目,符合相关要求。
⑵清洁生产
本项目装置采用国内外先进的工艺技术,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强化节能减排,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产生。
⑶环境影响
环境空气:本项目建成后各环境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所在的环境功能质量;本项目直排大气的各种污染物在预测各种气象条件以及各种模式下,最大落地浓度绝大多数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相对较小。
地表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排入神华陕西甲醇下游加工项目设置生化处理装置,对秃尾河水质无影响。
噪声:本项目厂界、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居民造成不良影响。
地下水:本项目将防渗措施分为三个级别并对应三个防治区,分别设地下水污染防范措施,阻止渗漏污染物进入地下水,收集后的污染物集中处理。
风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有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事件的可能,在发生重大事故时,有危及周围人员、财产的安全的可能,但发生的概率很低。
⑷环保措施
本工程建设投资为76917.91万元。污染治理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经处理后废物可全部达标排放。
因此,在认真落实本项目清洁生产、环保措施、风险等各项管理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途径
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采取以下方式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⑴联系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的方式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后文。
⑵联系陕西省神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神木锦界神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保局
邮编:719319电话:0912—8496838
联系人:刘永胜
公众认为必要时也可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采取上述方式索取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最关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⑵从当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⑶对该项目建设和运行带来的何种环境问题最关注?
⑷对项目采取哪方面环境保护措施最关心?
⑸对本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有何具体意见和建议?
⑹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意见或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希望公众以信函、电话、邮件、来访等方式向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环评工作承担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也可以向辖区环保部门反映意见。
⑴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惠伟葛德禹
地址:北京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
电话:010—58132631010—58132252
传真:010—58132092
E-mail: huiwei@csclc.com
gedeyu@csclc.com
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单位: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环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08号
联系人:孔繁旭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7号(100029)
电话:010—58676722传真:010—64457575
E-mail: hjbhzx@hqcec.com
⑵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即2011年10月26日至11月5日。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5日